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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不晟

楚云殇 著

美文同人连载

相亲路上,悲催折戟的青年,重回宁朝,誓要完成不剩的宏远。没有大志,没有理想,没有追求,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。奈何,世事如棋,棋不妄动,棋盘自转,下一场被推动的人生。且看他如何在看似繁华,实则天下将乱的世界里,博一片天地,许一生痴心。

主角:   更新:2024-03-25 20:1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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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《重生不晟》,由网络作家“楚云殇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相亲路上,悲催折戟的青年,重回宁朝,誓要完成不剩的宏远。没有大志,没有理想,没有追求,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。奈何,世事如棋,棋不妄动,棋盘自转,下一场被推动的人生。且看他如何在看似繁华,实则天下将乱的世界里,博一片天地,许一生痴心。

《重生不晟》精彩片段

如果能重来一次,我会告诉自己,辛苦的高中生活之后,并不能完完全全放松,那只是生命里一小段征程而已。
如果能重来一次,我会告诉自己,大学生活只需三分之一的精力来学习,就会拥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。
如果能重来一次,我会告诉自己,一定要在大学里找个女朋友,哪怕最后劳燕分飞也无所谓,因为从那以后,很难拥有只凭感觉的纯真爱情了。
······他假设了很多次的如果,却是可怜地说明了那段可怜的大学生活,沉溺于网络游戏,玄幻小说的单调人生。最后总结了一句话,我戒,我改,我悔过。但是没有后悔药,也许后悔一次,他还是那般活着,并没有什么过多的改变。
说的好听点儿,江山易改本性难移,说的不好听点,就是狗改不了吃屎。他彻彻底底被自己的意志打败了,身体里有两个自我,一个闪烁正义的光芒,一个冒着漆黑的魔火。魔鬼递出一根香烟,“哥们儿,来抽一根,潇洒一下。”就这样,他接过魔鬼递来的香烟,两个人狞笑着你一口我一口。
自律,是往自己背上加荆条;放纵,则是将背上的责任统统抛弃。所以说,放纵比自律容易的多。他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,只是总喜欢放纵自己,违背自己的初衷。比如该睡觉的时候,没事儿,再玩两局。不行,明天还要上班;没关系,偷偷小睡一会儿就行了······
当然,这并不是他的全部,他还是很有正义感的,曾经救了一个被触电的老大爷。人家千恩万谢,他却笑着说没事儿。坐公交的时候,总是积极地给人让座,额,尤其是漂亮妹妹。还有就是扶···额,这个是不好扶的,怕被讹。
总体来说,他还算是三好青年,好心肠,好脾气,好无奈。四有那是不用想的,有车,有房,有才,有权,一条都不占。最吃香的是哪类人,高富帅;稍微次一点的,矮富帅,或者高富丑;再次一点儿的,矮富丑。这几类,也是可以的,只要有个富字,那就万事皆好。
可惜咱们这位,矮穷帅,又不会什么甜言蜜语,一个标准的宅男,前途就有些堪忧了。从农村里出来,父母辛辛苦苦送了个大学,后来读书又不用功,到如今,真是有些无颜去见江东父老。最害怕的还不是这些,家长们,也不是希望他多有钱,只希望他健健康康的,还有最大的问题,乃是成家立业。
这个成家立业的范围就有些大了,他实在不知道每月拿着四五千的工资,算不算是立了业。毕业后的四年,也不说怎么省,里里外外攒了四五万,可是比坐火箭一般飙升后的房价相比。他只能随着大众,弱弱地问一句,这能买个厕所么?
在父母眼里,孩子永远都是孩子。他们会觉得,只有结了婚,才算是交割了一项任务。但实际上,哪怕是结了婚,有了孩子,还是该操心的和不该操心的,最后都操碎了心。老妈常说的就是,“你把婚结了,爸和妈也去了一种事儿。这么大年纪了,不结婚,别人说着也不好听。”
老家的人,娱乐节目少,最操心的就是孩子们的终身大事,甭管是谁家的孩子。他冷不丁地翻开身份证,今年二十有九,已经走在奔三的最后一站,翻个坎儿就过去了。也不知是时间推着我们跑,还是时间拉着我们跑,岁月还真是一刻不停,奔流向前啊。
他自己倒是不觉得,自己又不显老,往大学校园里跑一圈儿,顶多算个学长。时间,最怕的就是猛不丁地回一下头,才觉得过得好快。年纪大了不结婚,在老家,就有这样的说法,“老李头的儿子是不是有什么“败作”,这么大了,还不结婚。”
这么帅气的小伙子,不抽烟,不打牌,不喝酒,性格又好,乐观开朗,简直就是标准的好青年,哪来的什么“败作”。在老家,那是有口皆碑,都说这小子不错,从大学刚毕业,也就二十二岁,十里八乡的,都给说亲。如今七年已过,却还是没有修成正果。按说八年抗战都能胜利,这个事儿,七年了,还没成功,委实说不过去。
是不是有什么“败作”呀,这样怀疑的论断,还真是让他愁上心头。他仰望着有些黑沉沉的天空,顿时想起了这七年相亲血泪史。
情景一:“有房么?”
“哦,有,家里很宽,漫山遍野宽得很。”
“不是说你家的土坯房,是城里有没有房子?”
“哦,打算买·····”
情景二:“你现在在哪儿工作?”
“城里。”
“噢,做什么工作的,前景怎么样?”
“统计,也就四五千一月的样子。”
······我觉得我们的性格太像了,可以做朋友啊,他竟然无言以对。
当“我们的性格太像,不适合。”这句话成为“见光死”的不二杀手时,他很是心灰意冷。但那又能怎么样呢,人生还要继续,他还得高高兴兴等他的缘分。
当同事笑问道,“你又回家相亲呀,都相了几条街了?”他总是笑了笑,“第十条,已经突破两位数了。”
“你知道你没有女朋友的原因么?”这个原因有点多,他倒想要知道别人怎么看的。“因为你没有发红包。”他额头见汗,一个微信红包飞了出去,“我发了,现在有女朋友么?”
没有电视剧的完美剧情发生,对方狡黠一笑,“因为你发的红包不够大。”他还能怎么样,只能对这手机大声道,“喂,我都这样了,就不知道安慰一下下么。还是不是朋友,能不能好好玩耍了。
兄弟们发来慰问,“行了,行了,伤心一下就够了,赶紧回来,咱们一起喝酒。”这样的话,让他的鼻子有些发酸,关键时候,还是哥们儿靠谱。可是想想父亲有些发白的头发,更加的有些歉意。
这个世界有这么几种人,第一,严格自律,拥有梦想,并为之奋斗的人。第二,拥有梦想,也能付诸行动,但容易半途而废的人。第三,拥有崇高的梦想,却不愿付诸行动,整天只知道怨天尤人。第四,天生就没有什么梦想,随遇而安,很容易满足的人。
这只是简单说了几种,并不代表所有,很不幸,他是很容易满足的人。有一块钱,他就用一块钱;有五毛,他就用五毛。但他从来没有想过,要去找别人借五块,然后赚十块。
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,去赚取多余的五块钱,所以害怕,连原本的一块钱都失去了。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有了这种保守的思想。不借钱,不用信用卡,不负债,不透支生活。
他的卡里,总是盈余的,但这远远不够。累积的速度太慢了,还不够他在这一座城市里安家落户。在国人眼中,没有房子,便没有家,这是几千年的文化流传下来。有人或许会骂他,你既然想要生活得好,就应该自己去努力。
但他觉得自己过得很好呀,安安心心上班,业余时间,读读书,看看风景,这样闲适的生活很不错了。但在别人的眼里,这不叫好,这叫颓废。但他觉得,过得好不好,不是别人说了算。幸不幸福,是看自己的感觉。
他也想要一掷千金,挥霍无度,但是拿自己的开心去换,他觉得不划算。他始终觉得,可以没什么钱,但必须要过得开心快乐,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儿了。下层社会的人,有一跃成功,站在人生金字塔的,但只是少部分。
更多的芸芸众生,要在不同的人生轨迹里体悟,无论如何,都应该带着乐观的态度。他喜欢跟乐观的在一起,交朋友,那是他经过了很漫长一段时间的颓废之后。安于现状不叫颓废,颓废是不满现状,又不做出改变,还喋喋不休。
他叹了一口气,“失败了,没什么关系,下一次继续,总有一个人,会觉得我很好,喜欢我的优点,包容我的缺点。”
整理了一下心情,从田埂上站起来,甩了甩酸麻的腿,这一坐,就是两个小时,胡思乱想的东西真多。看了看远处的山,有些葱葱绿绿,前些年还是光秃秃的,这些年退耕还林之后,越发茂盛了。
村里面已经没有多少人了,还记得小时候满山跑的小伙伴们,如今都不知道散落何方。他笑了笑,大概小伙伴的小伙伴都已经背着书包,乘着校车,在城市里的交通道穿梭了吧。
在依稀的记忆里,小时候风风火火的,跟个野孩子似的。上学不走正路,一个田垄田垄地翻越,在烈日炎炎下摘桑葚吃。然后满嘴青紫地走进教室里,迟到了,就被老师罚站。
小时候盼望着快快长大,那样就不用被父母骂,还有那永远做不完的作业。长大了又盼望着不要长大,那样就不会有很多烦恼,而且永远没有逼婚。
说到底,还是被逼婚给刺激了,才跑这么远,来舒缓一口气。自从老二一见钟情了一个女孩子,然后闪电结婚之后,便把他给生生暴露出来。
要抗住七大姑,八大姨的狂轰滥炸,的确需要一番深厚的功力。他的脸皮已经练得够厚了,嬉皮笑脸地,“还早,还早。”
别人家的孩子都打酱油了,你连女朋友都还没有,就不能抓紧一点儿么,要求别那么高。
然后别人翻着白眼,看了看看他,恨铁不成钢。
他懂,你自己家的条件那么差,有人愿意跟着你就烧高香了,是这么个意思,他并不避讳。
但他仍旧固执地,要去寻找自己的感觉。他不愿欺骗别人,那是对别人的不负责,也对自己的不负责。
说到底,还是不愿意当房奴,怕失去所谓的自由。但若是遇到了那么一个人,即便是火坑,他也有信心跳下去。
不是有信心跳过去,而是跳下去。但别人需要的,是你必须跳过去。
他使劲拍了拍自己的额头,今天真是受刺激了,就知道胡思乱想。从裤兜里掏出车票,这是出发票,从县里到市里的。他始终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,这是归程。这青翠的大山,是他儿时的梦。
如果是一座山就好了,矗立在这里,看尽人间百态。即便是沧海桑田,消失了身体,也没有那般烦恼。
如果是一朵云就好了,飘忽来,飘忽去,等沉重了,就化成水,又来一次轮回,终于一天,再次浮上天空。
如果是一颗树就好了,也不用奔波,扎根大地,撑起一片绿荫,叶绿叶落,随着四季变幻,最终归于尘土。
······如果,我能回到小时候就好了,那样,就再也不羡慕外面的世界。背着竹篓满上跑,打猪草,哈哈笑,追着天空百灵鸟。
他的脑子里不断的冒出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,怎么也停不下来。
抬头看了看昏暗的天空,以及天空上的乌云,有风吹了过来,让他觉得凉飕飕的,快下雨了。
他开始往山下跑,这一次走的有些远了。与其说跑,不如说走,西装革履,亮亮的皮鞋。若是跑起来,后脚跟一阵的疼。
索性脱掉皮鞋,加快了速度,上山容易,下山难。
不多时,天空中就下起了雨来,起初一滴,两滴,然后就是倾盆大雨。
他感觉倒霉透顶了,早知道下雨就不出来。怕他们说什么哦,就当是耳边风,吹过了,就什么都没有了。
在土路上,这雨一下,就变得很滑,十个脚趾头努力抓着泥土,双手拉着藤蔓,还是没能阻止滑倒。
这个坡很陡,摔下去一定会受伤,哎,若是这一生就这样完结掉,老天,请你下辈子给我一根金手指。
很多人都在这个坡上失过蹄子,但没有一个人,恰恰撞在一块尖锐的石头上,他留下一声惨叫,便呜呼哀哉了。
李晟摸了摸有些发胀的脑袋,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,这一跤摔得够惨。可额头上也不见疼痛,哇的一下,吐了一摊水在地上。这尼玛,磕到了脑袋,怎么肚子反而不适应了。
听到动静,外面哭哭啼啼的,一下子进来了好些人。当先进来的,是个男孩,约莫十四五岁的样子。第二个,是一个小女孩,十二三岁的样子。后面还跟着两个更小的,一个七八岁的男孩,一个四五岁的女孩。
李晟一下子斯巴达了,这怎么一个都不认识,哪里来的小破孩。也真是够破的,衣服上全是补丁,脸上都是菜色,瘦精瘦精的,谁家这么虐待孩子呀。
他们的脸上都很高兴,那大些的男孩道,“二郎,你醒了?”
二郎?李晟一怔,自己在家里排行老三,怎么跟二扯上关系了。那女孩高兴地跑了出去,“娘,娘,二弟醒了,二弟醒了。”
小一点儿的男孩走过来,有些担忧道,“二哥,不要下河洗澡了,可吓死我们了?”
李晟再一次懵了,二哥?下河洗澡?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,一个哆嗦。手上有些茧,皮有些胀,更骇人的是,这双手太小了,哪里是成人的。我滴个娘哦,摔了一跤,也能够华华丽丽穿越了,李晟眼睛发慌,再一次晕了过去。
“不好了,二哥晕了,晕过去了,爹,爹,娘,娘,你们快来。”
本来准备离开的老先生,又回到了屋子里。他也很是惊奇,刚要给病人家属下病危通知书,准备后事等事宜,谁想到这小子居然鬼使神差的醒了过来。老先生探了探鼻息,摸了摸脉,确定已经活过来了。
“哎,你家小子真是福大命大,这一关算是过去了。”
那妇人焦虑道,“可是我儿为何又昏了过去。”这老先生想了想,又是掐人中,翻眼皮子的,弄得李晟只得吐出一口水,喷了老绑子一身。众人一下子高兴起来,大人们道,“邹老先生的医术真是高明啊。”
老头子有些飘飘然,憨厚老实的那人替他擦了擦衣服。妇人还是有些疑虑,“老先生,我儿的病尚未痊愈,可否再开几服药?”
李晟翻白眼,这不是送上门被宰么,想想那些医生,一个小病,就要开昂贵的药,而且还不能一次见效,两三次都是手下留情的了。
老头子微微摇头,拍了拍李晟的额头,“混小子,不要逞强,那溪河,可是那么好游过去的么?”他收拾好药箱,妇人递上一串铜钱,约莫二十个,“老先生,要不您就开两服吧。”
“这些天,给他做点儿好吃的,补一补也就好了,没什么大碍,我回去了。”老爷子拄了拄拐杖,“阿丙,去送一送先生。”
阿丙送老先生出去,妇人摸了摸李晟的脸颊,“我的儿啊,就你调皮,你要有个三长两短,叫娘怎么办?”老爷子狠狠敲了一下拐杖,“臭小子,板子先记下,等身体好了,再罚。”
老爷子虽然面上严厉,可是眼里的那一抹放松,李晟还是察觉到了。看着老人一步一步地走出去,心里还是有些感动。
盯着肚子有些显怀的粗衣妇人,李晟有些呜呼哀哉,都有了五个孩子,这只怕是老六了。看这些孩子,哦不,兄弟姐妹面黄肌瘦的样子,还着实堪忧呀。这倒霉的孩子,确实淹死了,灵魂换成二十有九的屌丝。
“娘,我想睡一会儿。”
妇人微笑着替他掖好被角,“晚饭的时候,娘来叫你。”
一帮熊孩子,噢,应该是哥哥,姐姐,弟弟,妹妹,可算是全占了。人都出去之后,他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。虽然自己不怎么争气,但突闻噩耗,自己的老父母,该有多伤心,上一辈子还真是不孝了。
他翻了一个身子,坚硬的床板,咯得有些生疼。墙是土坯墙,没有瓦片,横梁上是厚厚的茅草。身上都满是补丁,被子和枕头也不例外。上一辈子是南方人,还从来没有睡过炕。
这炕的滋味绝对不怎么好,占据了房间的大半。中间用围帘隔起来,那边,应该是大姐和小妹住的地方,床头还插着些野花,女孩子就是爱美一些。
母亲肚子里还怀着一个,在古代,养活了五个孩子,这一家子,还真是有本事,要知道,在古代,孩子的夭折率挺高的。
只是不知道如今是什么年代,但能够安安稳稳的种地,想来不是战乱的年代。他们虽然穷了一些,但脸上安定。战乱的时候都是人心惶惶,朝不保夕。李晟最担心的,是被穿越末年。无论哪个朝代的末年,都是民不聊生。
他还是想安定地做一个富家翁,要当皇帝,这样的事情,他可干不来。看了看周围的环境,光是让这一大家子富裕起来,就有些任重道远。对了,我的金手指呢?
他晃了晃十根手指,却发现没有一根是金色的,反而长得十分难看。
贼老天,你既然让我重活一次,为什么不给我一根金手指,他有些欲哭无泪。
还有啊,叫什么不好,要叫李晟,这一辈子,要是再被剩下,那就玩的有些大发了。
想着想着,突然发现脑海里有一股执念,游过溪河。感觉了一下温度,这个时候大概春寒料峭吧。这熊孩子,天都冷了,还要逞强,难怪都把命丢了,让他占了个便宜。
努力将这股子执念压了下去,也仅仅是暂时,这就像是冤魂,不把执念消了,就挥之不去。李晟打算拖上一拖,时间长一点儿,应该无所谓。反正这天,只会越来越暖,春来万物苏,这预示着朝气。
既来之则安之,李晟也不再执念。前世的自己,恐怕早就成为新闻上的一大奇葩,某男,因为相亲失败想不开,跳了悬崖。
当初听到有人因不满父母相中的妻子而跳河,他还笑了好一阵子,这下子,自己也成了其中的风流人物。
现在虽然还是叫李晟(剩),古代人也的确重男轻女,一看老爷子对两个姑娘的态度就知道了。但古代,因为战乱,男人的数量被严格控制下来。哪里像以前那个年代,男多女少,僧多粥少。
现在嘛,女多男少,不求有个三妻四妾,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,还是很容易办到的吧。
看了看这个空荡荡的家,李晟不自觉地又叹了一口气,哎,照这个情况,还真是有些悬了。
晚饭很丰盛,两个荷包蛋,柳母亲自端来的。夕遥喝了一口汤,皱了皱眉头,没有糖,没有油,就这儿一碗,大概就是最美味的东西了。
下午的时候,还看见了那只骄傲的母鸡,趾高气昂地从门前经过,好像一个大将军。
李晟鼻子有些发酸,这母鸡是给柳母补充营养的,两个人可不比一个人。他拿起勺子,“娘,你吃一个。”
柳母很是欣慰道,“晟儿真乖,你吃吧,娘不饿。”
若是普通的小孩子也就信了,李晟是不信的。在农村,春天这段日子是最难熬的,粮食不够吃了,就只有想方设法讲究着。他小时候的时候,虽然贫穷了些,但红薯却从未断过,一般都是下面一层红薯,上面一层白米饭。
大人们总是将白米饭给小孩子吃,就跟现在的柳母一样。
门外,就那么一只骄傲的老母鸡,就算它准时上班,每天一个蛋,那也是不够的。更何况,看它那身板,也不是一个好员工。
“娘,你吃一个,你不吃,孩儿也不吃了,为了弟弟,您就吃吧。”柳母眼睛里有些泪水,咬掉李晟持勺的鸡蛋,“晟儿,你赶紧吃。”
李晟笑了笑,舀起剩下的鸡蛋,张口待妖,却看见门外偷偷看的小脑袋。在记忆里,这是小妹,柳叶。“叶儿,来,到哥哥这儿来。”
小丫头这是嘴馋了,李晟端着碗,“叶儿,哥哥不想吃,你帮哥哥吃了好不好?”
小丫头看了看柳母,甜甜道,“哥哥生病了,哥哥你吃。”
李晟咬了一口,然后递过去,“咱们一人一半,好不好。”柳母就要训斥,却看见二儿子摇头的脑袋,一时之间,她突然发现这个儿子有了些改变。
小丫头吃了半个鸡蛋,有些回味无穷。李晟三两下将汤喝完,感觉还饿,有些不好意思道,“娘,我还饿,有没有吃的,米粥也行。”
柳母接过碗,“我去给你盛。”
“不用了,我没什么事儿。”李晟就要掀开被子,却发现光光的,有些难为情,“娘,你和小妹先出去,我穿好衣服就出来。”
天气有些冷,但小孩子大都不怕冷。穿着补丁的衣服,李晟掀开帘子,一家人都在大堂里坐着了。
农村人吃晚饭都吃的早,这个时候天还没黑,也就五点多钟吧。老爷子坐在矮桌子的正首位,李父坐在左手边,下面空了一个位置,然后是三郎,柳昭;右边有两个位置,是柳母,还有大姐柳慧,下面就是柳叶儿。
据说他的外公当过兵,那条腿,就是在战场上负伤的。好像跟京里的大人物有些关系,很受这一带村民的敬仰,被称为柳太公。柳太公膝下无子,就一个宝贝女儿,当然不能外嫁了。
李父是邻县长桥集上的,家里很普通,跟现在的柳家差不多。柳太公见他老实,人长得有模有样的,柳母又喜欢,就招赘上了门。
这年头,对于香火传承十分看重。别看李父老实巴交的,什么都不争。可是在入门之前就说好了,第二个儿子要随他姓,不然宁死不赘。
柳太公当然生气了,可是架不住柳母中意他,也就答应了。这不,二儿子李晟,就随了李父的姓。李父对这个二儿子是有些不同,毕竟是承继衣钵子嗣的。柳太公看李晟,就有些不顺眼了。
“儿啊,你怎么不多歇息下,外面冷,别冻着。”
柳太公磕碜道,“大冷天的,就敢下河去,他怕什么冷。”
李晟估摸着,李父跟柳太公是有矛盾的。在叶儿出生的时候,李父想让小女儿随他姓李,可是柳太公死活不答应。“当初说好了,晟儿已经给你继承香火了,我告诉你,别得寸进尺。李叶儿,还是柳叶儿,你去问问,哪个好听?”
当然是柳叶儿好听了,四里八乡都有些畏惧柳太公,谁敢说李叶儿好听呢。
上过战场的人,有一抹儿的血性,老实巴交的李父,还真是有些害怕这个老丈人。
这家里的位次,也是有讲究的,从大到小,男女分边。而李晟,则代表了一个单独的李家,所以坐在下方。
这坐,也是跪坐,不知道这柳太公哪里学来的贵族礼仪。李晟倒是不耐烦了,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席子上。“爹爹,你不是木匠么,就不能做几根板凳,这样跪着真不舒服。”
李父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,闲的时候,给人做点木工,譬如窗框,桌椅什么的。而忙的时候,就是河边上的那些水田,还有屋子后面一垄一垄的旱地。这年头,不像后世,这里地广人稀,只要有精力,随便开垦多少地。而且开垦的新地,前三年是不需要缴纳赋税的。
柳太公有些生气,“都这样十年了,你现在才知道不舒服。”
要改变家里的现状,自己就必须要有话语权。如何捍卫自己的地位,必须要讲学问,李晟总不能去说,我是穿越过来,我有办法带着你们奔小康,于是一群人就俯首膜拜。
要是那样的话,别人只怕会将他当成妖孽给咔擦掉,直接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。
许是他刚刚从鬼门关过来,柳太公只是眼里剜了他两眼,也不再多说话。
要树立自己的权威,还得慢慢来,自己继承李家身份,倒是可以利用一下。自己虽然坐在下首,倒是可以跟上首的柳太公扳一扳手腕。
打定主意之后,李晟有点期待穿越以来第一次饭菜。
等到菜上来之后,李晟从期盼变成浓浓的失望。一盆有些发皱的馒头,不用看,就知道硬邦邦的,颜色有些乌黑,不知和了一些什么面。还有一盆不知名的野菜,不见丝毫油星。唯一的调料,就是有些泛黄的食盐。碗里盛的,是能够照见人影的米汤。
这就是柳家的生活,一人拿了一个馒头,然后就着米汤吃起来。李晟看了看柳太公,古人的牙口就这么好么。他光捏着这个馒头,就知道硬的不行。他将馒头扔在盆子里,“娘,我吃不下。”
一家人盯着这个馒头,眼睛里都露出渴望的神情来。柳太公将馒头递给了柳母,“你现在是两个人,多吃一点儿。”其他人都低下头,啃着手里的窝窝头。
李晟再一次叹了一口气,看来,自己得想办法,解决眼前的困境。虽然没有什么金手指,但超前的思想,还是足以在这里掀起一些变化。
柳太公吃完之后,坐在屋子里抽着旱烟。这烟叶,是那种原始的大烟,味道十分呛人,李晟捂着鼻子,皱着眉头。
收拾碗筷,是大哥柳毅和大姐柳慧的事儿。柳太公的烟杆,有节奏地敲打桌子,“李家小子,好了以后,记得去练武。”
柳太公当过几年兵,闲着没事儿的时候,就操练自己的孙子。就连八岁的柳昭,如今都赫然在列。但三兄弟,一点儿都看不出来习武的体质。穷文富武,光是训练,营养根本不上,又能练出什么好的武艺。
练来练去,还是这般瘦包骨头,不仅浪费了时间,对身体还有害。
李晟同样有节奏地敲着桌子,“翁翁,我不练了。”柳太公一听,这小子落了回水,还敢唱反调了,“你反了天了不成。”
李父也十分担忧地盯着儿子,自己都不敢跟岳父顶缸,儿子这是魔怔了。
“我前些天看到了吴婶家的大白鹅,做了一首诗?”
柳太公哈哈大笑,“你个混小子,你要是会作诗,爷爷我就可以去考状元。”
要想有地位,就得显得与众不同,且要恰到好处。在古代,允许神童的存在,却绝对不准妖孽出现。
李晟背起了小学课文,“鹅,鹅,鹅·····”
“行了行了,下一句是不是,咯,咯,咯。”柳太公连大牙都笑得漏了出来。李父也跟着笑,这十里八乡的,莫说作诗的,就算是识字的,都屈指可数。自己儿子,就是一个满山遍野跑的泥猴子,注定了要在二十亩地刨土生存,其他都是没用的。
李晟白了他们两眼,继续念道,“曲项向天歌,白毛浮绿水,红掌拨清波。”他摇头晃脑念完之后,笑声戛然而止,虽然他们不懂诗词,但这听起来确实有些韵味。
柳叶儿十分高兴,“哥哥,好厉害,鹅鹅鹅······”柳昭补充道,“曲项向天歌。”我擦,李晟吃惊地看着自己这个弟弟,自己只念了一遍,他都记得了。
念这一句诗,有些风险,若是现在是唐代以后,骆宾王已经出世,抄诗很是可耻。柳太公问道,“那你说,这是什么意思?”
这也太好解释了吧,李晟侃侃而谈。“吴婶家的鹅扯着脖子叫的时候,就像是对着天空在唱歌。它的白毛漂浮在溪河上,用红色的脚掌划开水波。当然了,有时候它还把头给倒栽在水里。”
这一解释,他们都不说话了,三个大人有些讶然。柳母很是高兴,“爹爹,我们家晟儿还有习文的天赋。”李父也很是期盼地看着柳太公,柳太公脸色垮了下来,“你看我们这个情况,还出得起束脩么。要怪就怪你出身差了,还是老老实实练武吧。”
李晟当然不可能这么放弃,他嘟囔着嘴,“仗都打完了,练武有什么用?”
柳太公反驳道,“谁说仗打完了,我大宁国北方有契国,南方有夜秦,西方有哒哒国,那些残忍的异族人,无时无刻都想侵略我大宁,习武保家卫国,有什么不好?”
大宁,这是哪一朝,历史上从来没有过,娘的,来了一个不曾有过,历史变道了的时空,这样也好,当文抄夫,不用别人谩骂,大中华的优秀文化,就得靠他来发扬光大了。听这样的形势,似乎跟北宋很像,走了岔道的历史?
“翁翁,我问你,咱们大宁国的朝廷,如今是不是重文轻武?”
也只有大唐,赫赫威名,将异族人打废打残。大宁既然有些类似大宋,就有些偏居一隅,重文轻武的意思了。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,书中自有颜如玉,最早期的知识改变命运,当官好发财的思想,深入人们的内心。
仗打完了,这些骄兵悍将就该放马南山,归田入野。这柳太公当年立了战功,封了百户食邑,实际上,也就只有十户。以前的那些幸存的战友,都回乡务农了去了,至今已有二十年了。
柳太公叹了一口气,“程国公大人,如今都是斗鸡遛狗,呼朋结友,更何况是我们了。哎,你说的对,可是我们家的情况,确实供不起你读书。”
柳家庄村民,大都是战死同僚的亲属,柳太公对他们十分照顾。那十户不用缴税的食邑,大都用来帮衬村民度过难关。柳家能养活这么都孩子,还多亏了二十亩地,上好水田两亩,中等两亩,下等四亩,十二亩旱地。照着现在的产量,也仅仅够一家人勉强活着,连温饱都不能解决。
这个时代的束脩,可是很贵的,对面谢家庄出了个秀才,被称为“文庄”,而柳家庄因为柳老太公,则被称为“武庄”。那个谢秀才,光是束脩,就要一两银子。这个时代,出外做个工,也就每天二三十文钱。足足要李父劳作一个月,才上得了学,更别说笔墨纸砚什么的。
再说,这个家根本离不开李父这个壮劳力,柳太公已老,孩子们还小。柳毅倒是能帮些忙,可是身板太弱,无甚大用。
李晟吃多了,才会去考古代的科举,什么之乎者也,弄得头都疼。赶明成了个范进,中了举,还疯掉,那就得不偿失了。他表示有读书的意向,不过是来掩盖自己识字的本事儿,稍微研究一下,繁体字和简体字的切换,也不至于成为文盲。
倒是柳昭这个小子,自己得好好熏陶一下,这个世界,还是士大夫的天下,父母是靠不住了,得看自己这一代。
“我不用束脩,爷爷你能帮我找些书么?”
看着李晟渴求的眼睛,柳太公点了点头,然后颓然地进了他的屋子。
农村人很早就睡了,小孩子们躺到炕上去,天色渐渐暗了下来。李晟想着,该怎样来摆脱现在的困境。柳昭拉了他,“哥哥,你能教我背那首诗么?”
这小子向学之心,只怕比李晟更厉害。李晟反正也无事,轻声诵念起来,“鹅鹅鹅,曲项向天歌,白毛浮绿水,红掌拨清波。”旁边的隔帘里,柳叶儿也跟着念着,有些吐字不清。
由于睡得着,很早就起床了,柳昭有些献宝道,“二哥,我记住了,鹅鹅鹅,曲项向天歌,白毛浮绿水,红掌拨清波。”李晟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咱们家以后若是出个当官的,一定是阿昭了。”
一大清早的,厨房里冒起了炊烟,在李晟的记忆力,农村人早上是不吃早饭的,今天又是怎么回事儿。
李父将两张饼用荷叶包起来,塞给柳太公,柳太公提着那一包野生的菌类什么的。深深看了一眼李晟,然后走出门去。
“爹,翁翁这是去哪里?”
“去县里卖些东西。”李晟很是纳闷,“很远么,还要带吃食。”
这乃是京畿道直辖区域,开阳县往北,过卫河,就是宁国的首府,开京城。宁乡村,是开阳县最偏远的一个存在,靠步行,大概需要四个时辰。如果有一匹马的话,就快上许多,或许只需要一个左右的时辰,就能赶到。
“翁翁不是打过仗么,他的马呢?”柳家只有一头耕牛,除开二十亩田地,就算是最大的财产了。李父摇了摇头,“你翁翁都退役二十年了,就算有马,也该老死了。”
李晟明白了,他的翁翁压根就不是骑兵,“我们家可不可以买一匹马?”在古代出行,就算有马,也是按月计算,若是靠步行,就该换算成年了。
“我的儿啊,你知道一匹马,多少钱么,就算是劣马,都值十几贯;稍微好上一点儿的,三五十贯;宝马,则是万金难求。”
宁国跟历史上宋国的情形一样,严重缺马,契国和哒哒国控制着马匹,不让其流入宁国。宁国缺少骑兵,便很难攻打两国,战斗之中,也就落了下风,只能据险而守,抗击外侮。这些年,边境上很少发生大规模战事,小打小闹却时常发生,但大环境相对和平。
牛奶会有的,面包会有的,李晟还不信了,领先一千多年的思想,还不能在这里混出个名堂来。
他首先去看了一下自家的耕牛,这牛倒是很肥,正值壮年,用于农耕,还是不错的。捡起一把草丢下去,以前也养了一条牛,还在农村务农的时候,就靠牛来耕地。
“爹,娘,我出去看一看哦。”虽然记忆里有关于这里的印象,可还是亲眼看一看,心里有个数,也好制定计划。
李晟前脚刚出了门来,后面柳毅就急冲冲地跑出来。他的面上很是不耐烦,大概是将李晟当成了小屁孩。李父柳母是怕他出了什么事儿,所以遣他来照看着。
出门之后,便看见远处的山脉,隔得有些远。这里的视线很开阔,房子外面是一排一排交错的田垄。在田的交界处,是各种各样的地标。田里是一些腐烂的稻梗,这里地势低,田里有水。
他出生农村,也有些明白流程。马上就是春耕了,先要将田里的土翻一遍,将地里的肥力翻搅均匀了。并且开始育苗,再犁上一遍,其后开始播种。
这村子也不是很偏,只是划给了开阳县。但却离隔壁的万友县近一些。这条河,是卫河的支流,一直流下去,通过泾阳湖,连通南边的蒲江。
从南方过来的船,都从泾阳湖,向上走京杭运河,连通南北。走这条河,有些绕远,且不是很宽阔,就失去了作为航线的优势。这里面的地图,只是大致有点像古中国,很多地方都发生了改变。
至少没有叫卫河这么大一条的河流。
李晟转过头,可以看见屋子后面一层一层逐渐拔高的山地,还有翠绿的树木。后面的这山倒不是很高,可以看见其背后更加高耸的山脉,直插云霄,最后隐秘在云雾里。
收回视线,这院落周围,错落的,都是一些土坯的房子,上面是一层层的茅草,还压着一些石头,以防止被风吹走。
一个穷,两个字很穷,三个字,非常穷。这柳家庄,所有庄户都有田地。这些都是战死兄弟的家人,柳太公从来没有盘剥他们,还以十户免费的食邑来帮助他们,这样都还不能过好,可见他们侍弄土地的技能,有多么差劲。
柳毅倒是看出了李晟眼中的鄙夷,辩解道,“这些年都闹了灾荒,我们庄子都是好的,其他庄子前些年还饿死人。”
李晟指了指这条河,“有这么大一条河,还能发生干旱?”
柳毅鄙鄙视道,“你难道不知道,溪河到了夏天,很容易就干涸了,卫河的水,根本就漫不上来。你这短短两天,好像忘了很多的事情。”
十四岁的年纪,搁在前世,也就刚刚初中毕业。但柳毅却懂很多东西,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。李晟一副小大人的模样,以及突然间的改变,他一时之间,还真是有一点不适应。
李晟必须要做出小大人模样,而且准备干出几件事儿之后,慢慢来实现自己的计划。饿死人的事情是不对的,他可不希望今年还能听见这样的消息。

小宫娥小柳看着欢喜的万年公主也是一脸欢喜,小脑袋一抬像是一个骄傲的小天鹅一般道:“这是自然,这可是奴婢亲自打探的,不会有假的”只见万年公主放开小宫娥小柳的手臂在紫萝宫中走来走去,玉手抚摸着自己的头发,来平复自己欢喜的心情。
“自己这是怎么了?怎么他升官我这么高兴,”万年公主只脸色有些发烧,心里有点乱,道:“他只是个宦官,我这是怎么了,我只是把他当朋友”但是脑海里却不自觉的闪现第一次见面的不愉快,自己和他战斗,而后某人救了自己,但后来嘛却又不懂得怜香惜玉。
在想到某人,赤裸着身体的模样,当时可是把自己吓了一大跳,想到这些脸色变得古怪,心情变得复杂,摇了摇头把这些混乱的思绪甩了出去,却发现自己的贴身宫娥小柳正在那呆呆的看着自己,脸色不由一红。
万年公主立刻“恶狠狠”的对着小宫娥柳儿道:“死柳儿,你看什么”,小宫娥柳儿不仅没有被万年公主“恶狠狠”的表情吓到,反倒是嘻嘻一笑道:“我在看公主你呀,公主你是不是思春了”,
万年公主双颊飘上两朵红云脸色变得绯红立刻走向小宫娥柳儿,双手直接伸向小宫娥柳儿,小宫娥柳儿立刻娇笑不停:“咯咯咯,公主,你就饶了奴婢啊,咯咯咯,好痒啊,奴婢错了”。
而万年公主则是一脸“恶狠狠”的道:“让你乱说,哼”但脸上的绯红却是不减,甚至有所增加,心里不由惊疑道:“莫不是真的跟柳儿说的,我思春了”脸色更红,甚至她感觉脸上有些发烧。
两人嬉戏了一会,停止玩闹,身上的宫装以及头发都显得有些乱,各自整理一下,万年公主道:“柳儿,我这不用你伺候,你下休息去吧”,小宫娥柳儿倒也不是爱闹的性子而且规矩还是遵守的,随即道:“诺,那公主,奴婢先下去了,有事您尽管叫奴婢”。
万年公主点了点头道:“嗯嗯,有事我会叫你的”,而后小宫娥柳儿退了下去,而万年公主则是躺到床榻上,心绪迟迟不能平复,
虽然经过和柳儿的一番嬉闹,但先前的柳儿说的话,依旧是映在脑海,不由得道:“莫非本公主真的思春了,本公主喜欢上一名宦官”想到这脸色一阵发烧,而后则是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。
另一方面,那传旨的小黄门带着羽林军回到未央宫,进入宫内大殿,看着上手端坐的刘宏,而一旁则是侍奉的嫔妃,也是昨晚的那位,属于最近受宠的,今天那位嫔妃则是身着淡紫色华贵宫装,小黄门小心翼翼轻声的走了过去,靠近了,却也没敢打扰刘宏。
不多时,刘宏偶然抬头,才发现一侧已经多出了一个小黄门,看了一眼,眼中恍然,对着小黄门淡淡的道:“旨宣了”,小黄门跪在地上伏着身子恭敬的道:“回禀陛下,宣了”。
刘宏淡淡的嗯了一声,小黄门低头沉思,他也知道这样的赏赐很轻,并不重,好歹那唐周救下陛下的掌上明珠万年公主,最次也应该升小黄门,御前伴驾,以示恩宠,而不是一个毫无重量的星象宫天官,这意味着陛下并不待见他,再看陛下现在的神情,更加确定心中所想。
当然这一切唐周都一无所知,也没有因为成为星象宫天官而兴奋,毕竟对他来说意义不大,唯一的好处就是那个扰人的乌公公以后就管不到他了,这样一来自己就更加自由,观星楼自己就可以随意去,不怕别人打扰自己修炼。
除此之外就是星象宫外值守的羽林军没有了,或许在外人来看是好事,但是他明显感觉暗中有几道目光是不是看着他,这算是监视,没办法,是他救了万年公主不假,但是星象宫内外造成色破坏力不是一般的大,让人忌惮很正常,但是这样自己修炼则就有些不方便了。
“看来得给他们一个警告”唐周眼中厉芒一闪淡淡的道,走出星象宫殿门,看向四周,一般人注意不到的地方。
唐周淡淡的扫了几眼,几人隐匿的地方,对着空荡荡的院落淡淡的道:“不要打扰我修炼,否则后果自负”像是在和空气说话,但是被看过的地方,隐匿的几人则是脸色大变,其中一个一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道:“莫不是这小子发现了我们”
才说完另一侧一个矮个子迟疑道:“不会吧”这时另一个身材修长一身长袍年纪越三十左右的男子道:“有什么不会,这人的修为也不弱,你们可别忘了他以前是什么身份,”另一名头发灰白一脸褶皱的老人道:“是啊,他可是张角的弟子,而且据调查他的修为可不低”。
络腮胡壮汉迟疑道:“可是这小子的修为不是被废了嘛”,那身材修长一身长袍的男子冷笑道:“黄巾妖人,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,还有你怎么就确定他的修为没有恢复,要是没恢复,这次的刺杀,以及这周围怎么解释?”
说着用眼睛瞄了瞄四周的被破坏的地方,那络腮胡壮汉看了看残破的四周也有些不敢确定了,就连他也不敢说有实力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造成这么大的破坏,那需要的实力可不是他这个气血境大圆满的人可以造成的,
那头发灰白的老者一脸凝重的道:“黄巾妖人,不可小看,按眼前的情况以及他刚才的话语,他绝对恢复了实力,而且发现了我们”。
矮个子中年人道:“那他说那句话什么意思?真的只是警告我们不要打扰他”,那头发灰白的老者脸色微微一苦道:“陛下派给我们的任务,只是监视他,不要打草惊蛇,但现在我们已经被发现,”
那一脸络腮胡的壮汉道:“那怎么办,莫不是我们这就回去复命”,那矮个子中年人冷笑道:“真是没脑子,任务没完成就回去,陛下肯定会责罚我等,要回你自己回”,那络腮胡壮汉脸色涨红指着矮个子中年人道:“你”,
这时头发灰白的老者皱了皱眉道:“行了,都给我闭嘴,还嫌不够丢人,既然那小子不让我们打扰他修炼,我们就尽量离他远点,只要他不出这星象宫,管他干什么”,见老者发火,这下两人不在争吵恭敬道:“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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