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全福罗高华的女频言情小说《八零:软饭硬吃!我当赘婿怎么了?完结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花猫子看花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大婶听了这话,也就不再推辞,笑道:“你这孩子要是一直都这么好,那该多好啊?你说你这几年做了多少荒唐事……”“行了,人家给你送了鱼还堵不住你的嘴!”坐在一旁,正在做篾匠活的李全寿,忍不住吼了一嗓子,然后对罗高华道,“高华,你去忙你的吧,孩子放在我家,不会有事的。”“谢谢大伯,大婶,那我就先走了。”罗高华又跟三个孩子嘱咐了几句,就回家去了。“死老头子,你为什么不让我说?他这几年做的事不荒唐吗?不该说吗?”等罗高华走后,袁土凤打发自己的小儿子带着三个侄孙女去外面玩,然后,横眉冷对地杵在李全寿面前。李全寿抬头看了她一眼,对于她那气呼呼的样子,根本不在乎,“你说了,又有什么用?”“这些年,我们说他还少吗?别说说他了,就是打他,也有不少回了吧?...
《八零:软饭硬吃!我当赘婿怎么了?完结文》精彩片段
大婶听了这话,也就不再推辞,笑道:“你这孩子要是一直都这么好,那该多好啊?你说你这几年做了多少荒唐事……”
“行了,人家给你送了鱼还堵不住你的嘴!”
坐在一旁,正在做篾匠活的李全寿,忍不住吼了一嗓子,然后对罗高华道,“高华,你去忙你的吧,孩子放在我家,不会有事的。”
“谢谢大伯,大婶,那我就先走了。”
罗高华又跟三个孩子嘱咐了几句,就回家去了。
“死老头子,你为什么不让我说?他这几年做的事不荒唐吗?不该说吗?”
等罗高华走后,袁土凤打发自己的小儿子带着三个侄孙女去外面玩,然后,横眉冷对地杵在李全寿面前。
李全寿抬头看了她一眼,对于她那气呼呼的样子,根本不在乎,“你说了,又有什么用?”
“这些年,我们说他还少吗?别说说他了,就是打他,也有不少回了吧?”
“管用吗?”
“如今,他自己醒悟过来了,我们也就别再旧事重提了,万一又刺激了他,让他又犯浑了,怎么办?”
袁土凤竟无言以对。
“另外,他刚刚是不是说了,要进山去打猎?”李全寿问道。
“好像……说了吧。”
袁土凤也不确定。
李全寿道:“如果他真的有心要进山打猎的话,估计老三会来找我借枪,你赶紧去把猎枪拿出来好好擦拭一下,顺便上点油。”
袁土凤不太相信他说的话,“老三恨不得杀了高华,怎么可能还帮他借枪?”
李全寿:“叫你去,你就去,啰嗦什么?”
袁土凤狠狠瞪了李全寿一眼,正准备反击两句,就听外面传来了李全福的声音,“大哥,大嫂,在家吗?”
袁土凤不禁诧异地看了李全寿一眼,李全寿对她示意了一下,她当即快步进屋拿枪去了。
不久,李全福就走进了庭院。
李全寿抬头看他一眼,“老三,你不去上工,来我这干什么?”
李全福拿出烟斗,坐在李全寿旁边,“大哥,我这……哎,实话跟你说吧。高华那个狗东西,现在不是突然又变好了,却爱上了打猎,我劝了他好几次,他也不听,我就想……”
看到李全福的烟斗,李全寿的烟瘾也犯了。
他当即停下手里的活计,也拿起了放在旁边的烟斗,一边装烟丝,一边接着李全福的话头说道:“所以,你就想帮他借把猎枪,增加他的安全性,对吗?”
“吸……对。”
李全福抽了口烟。
李全寿也猛地抽了一口,“老三,你有没有想过?这些年罗高华会变成那样,会不会是你对他太好了导致的?”
“啊?”
李全福没听明白。
李全寿:“这么多年,你就只生了一个女儿,受尽了各种风言风语,你虽然嘴上不说,但你心里却无比渴望有一个儿子。”
“因此,当罗高华同意当你的上门女婿那一天开始,你就把他当成了亲儿子!”
“不管他有什么样的要求,你都会想尽办法去满足,甚至是无理要求,你都会满足!”
“你这就是溺爱!!”
眼见李全福想要反驳,李全寿摆手道,“你别急着反驳我,先好好想一想,这些年,你为什么会那么痛恨罗高华?仅仅是因为他喝酒打牌吗?不,是因为他辜负了你对他的期望!”
“如今,他才变好几天,你又开始处处为他着想,你就不怕他再次让你失望?”
李全福默默抽着烟。
他很想反驳大哥的话,但他心里很清楚,大哥说的都是对的。
大哥年轻的时候,就是周围最出色的猎人,但二十年前的一次意外,差点让他丧命!最后经过一番抢救,命总算是保住了,但也让他失去了一条腿。
罗高华快步赶回家中,就看到三个女儿蹲在院子里玩石头。
“爸爸!”
三丫最早发现罗高华,当即迈着小短腿,摇摇晃晃地跑了过去。
“爸爸!”
“爸爸!”
大丫和二丫听到喊声,转头看了一眼,也连忙跑了过去。
大丫虽然是最后一个跑,但她年纪最大,速度最快,反而是第一个跑到罗高华面前,张开手就向罗高华身上扑。
罗高华忙伸手将她接住,“你们怎么没在你们大奶奶家玩?”
“小叔上学去了,不跟我们玩。”大丫道。
“爸爸抱。”
二丫和三丫也来到了跟前,罗高华只好放下大丫,又把二丫和三丫一起抱了起来。
“爸爸,你今天又抓了什么?”大丫问道。
“哈哈,今天你们有口福了,我弄到了非常好的东西。”
罗高华抱着她们走到堂屋的门槛石上,让她们坐了下来,“你们就在这坐好,我去给你们弄好东西吃。”
“好的。”
三个孩子都很乖巧地排排坐。
就在这时,李全福从灶屋里走了出来。
他第一眼就看到了罗高华身上的血迹,当即惊叫道:“你受伤了?我就说你一个人进山太危险,你偏不信!快给我看看,伤哪儿了?”
感受到李全福浓浓的关心,罗高华非常感动。
实际上,李全福对他一直都非常的好,即便他是上门女婿,也从未对他甩过脸色,轻视过他,相反,正因为他是上门女婿,李全福才对他更加的关怀,不论什么要求,都会想办法满足。
也就是最近这几年,罗高华实在是太混账,太败家,太不是东西了,才会对他彻底失望,不愿搭理他。
但即便是如此,李全福也从未当面骂过他,也就背后骂两句。
“爸,我没受伤。”
罗高华把衣服脱了下来,“我身上的血都是别人的。”
“啊?你在山里跟人起冲突了?”
李全福更加紧张了。
罗高华哭笑不得,“没有。我救了一个人……”
他把之前发生的事情,简单说了一遍。
李全福听了,这才长松一口气,劝道:“高华,你听爸一句劝,进山打猎太危险了。你今天也看到了,要不是你出现得及时,那个年轻人就只有死路一条!”
“咱们家现在虽然穷了点,但只要你不再去胡搞乱搞,从此踏实勤快地务农,咱们家很快就会变好的,真的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山里打猎。”
罗高华笑道:“爸,您放心吧,我自有分寸,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。”
“高华,进了山可就由不得你了!”
李全福急道,“你大伯当年也跟你一样,总觉得自己有能力又谨慎,肯定不会出事,可最终还不是出事了?以至于到现在就只能待在家里,靠做篾匠活,维持生活。”
“大伯以前也打猎?”
罗高华以前还从来没有听说过,就只听人说,他出了意外,断了双腿。
具体什么意外,却没有人跟他说。
“呃……”
李全福一怔,自己是跟他说打猎的事吗?自己明明是在劝他,好吧?
不过,他也明白了,罗高华是铁了心要去打猎了。
他只能幽幽一叹,“他年轻的时候,可是我们桃树湾大队最厉害的猎手,你要是真的决定以后以打猎为生,那就多去找他聊一聊,他应该能够给你传授一些经验。”
“好的。”
罗高华一笑。
“赶紧去洗漱一下,准备吃饭吧。”
李全福又转身去了灶屋。
罗高华去拿了木盆,打了一盆水,洗了个头,然后又进屋擦洗了一下身子,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,这才走到堂屋,就看到三个女儿一直眼巴巴地看着他。
这人还是吃软饭的罗高华吗?
罗高华蹲在李建仁身边,不顾他凶狠的眼神,拍着他的脸,嘲讽道:“你说你是不是傻?你看看那些人,他们为什么不来打我,偏偏你来打我?”
“就算你把我打赢了,我老丈人肯定是要找你家麻烦的,你划得来吗?”
“再说了,你根本就打不赢我。”
“记住了,当二流子是没有出息的,你现在年纪还小,赶紧回头还来得及!”
“去找孙爷爷接骨吧,不然,你这条手臂就废了!”
罗高华只是把他的手臂掰脱臼了,实际上,他就能接,不过,他不想帮他接,而是让他去找村里的赤脚医生接,就是想让他多痛苦一段时间,长长记性。
李建仁爬起来,抱着手臂,痛苦地跑了。
其他二流子也是一哄而散。
罗高华这才来到那户人家门口,敲了敲门,问道:“有人在家吗?”
“谁呀?”
屋里走出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,手里拄着一根木棍,颤颤巍巍的,仿佛随时都会摔倒。
“七奶奶,我是李全福的女婿,我想在你家买只鸡,可以吗?”
罗高华直接开口问道。
七奶奶年纪大了,有点耳背,眼神也不好,一直走到罗高华面前,才认出他来。
“你就是他们说的,李全福家那个吃软饭的女婿?”
七奶奶的话,让罗高华脸色一黑。
不过,现在的他早就看开了,点头道:“对,我老婆刚刚生了孩子,想要买只鸡,给她熬鸡汤喝,你家有鸡吗?”
“有。”
七奶奶做不了重活,也没办法上工,还要养活一个傻傻的孙子,所以,公社和大队都特许她可以多养一些鸡,要是其他村民想要多养鸡的话,会被批斗的。
“我听他们说,你对你老婆一点都不好,经常打骂她,没想到你还会给她买鸡,看来他们说的也不全对嘛。”
七奶奶一边絮絮叨叨,一边往屋里走。
“对,他们都是在乱传,您千万别信,我对我老婆可好了。”罗高华恬不知耻地说道。
“鸡就在屋子里,你自己去抓吧。”
七奶奶指了指用木头和茅草搭建的房子。
罗高华走进屋里,发现里面光线昏暗,非常的狭小低矮,在屋子的一边摆着两张床。
一个瘦瘦弱弱的大约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正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,把玩着一把制作粗糙的木枪,看到罗高华走进来,他露出了一个傻傻的笑容,然后就用木枪对准罗高华,biu、biu、biu地乱叫着。
在屋子的另一边,则摆放着一排的鸡窝,里面养了大大小小有十几只鸡。
罗高华瞅准了一只大小合适的母鸡,抓了出来。
母鸡发出了咕咕咕的惊叫。
“坏人,别抓我家的鸡!”
小男孩傻里傻气地冲了过来,似乎想要打罗高华。
七奶奶喝道:“小山,他是来我们家买鸡的,不是坏人。”
“坏人!坏人!不准抓我家的鸡!呜呜呜……”
小男孩根本不听,眼见母鸡叫得凄惨,他竟然急哭了。
罗高华当然不会跟一个傻子计较太多,柔声安抚道:“小山别哭了,我等一下给你熬鸡汤喝,好不好?”
听到有鸡汤喝,小山一下子就不哭了,连连点头,“好好好。”
那样子看起来要多傻有多傻。
罗高华估计他的智力,甚至都赶不上自己家的大宝。
“七奶奶,这只鸡多少钱?”罗高华问道。
“我平时都是卖一元一斤,你手里这只鸡,大概有四斤重,你就给四元钱,行吧?”
十里地,对他来说,不过是半个小时的路程而已。
老鸦岭,比驼峰山更大,植被更加的茂盛,郁郁葱葱,莽莽苍苍。
走进去就像是进入了原始森林。
到处都是参天大树,粗大的藤条挂在树上,就像一条条大蟒蛇,让人望而生畏。
一声声怪异的鸟鸣兽吼传来,更加增长了此山的阴森恐怖。
罗高华来到这座山的山外,也不敢轻易走进去。
里面最可怕的不是凶猛的野兽,而是各种毒虫和瘴气,一不小心中了招,那就只有死路一条!
好在他前世也曾多次来过这座山。
知道在这座山的西北角,有一片比较干爽的小林地,前世,他就曾在那里看到过野鸡出没,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有没有。
他决定先过去看一眼。
不多久,他就来到了这片小林地。
不过,眼下这里并不是小林地,而是一片低矮的灌木。
估计是曾经遭遇过山火,灌木周围可以看到黑黑的焚烧过的痕迹。
“难怪后世会成为一片干爽的小林地,原来是遭遇过山火。”
罗高华终于明白这里跟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原因了。
至于遭了山火,为什么没有把整座山烧完,那是因为这里的山火是雷火引起的,当火势刚刚起来,燃烧的面积还不大的时候,雷雨就倾盆而下,又把山火浇灭了。
罗高华没有第一时间进入低矮的灌木区,而是蹲在旁边,悄悄观察情况。
地点虽然没变,但时间提前了数十年,环境也变了,罗高华不确定这个地方有没有危险,也不确定这里还有没有野鸡,只能先耐心地观察一段时间。
当然,他不是干等着,而是,一会发出鸡叫声,一会发出鸟叫声,一会又模拟野猪的叫声……
十分钟后,他惊喜地发现这里不但有野鸡,还有野兔!
更重要的是,这里没有太多的危险!
他当即用砍柴刀,在周围劈砍了一些藤条和树枝,快速制作各种简易的陷阱和套子。
他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捕捉大型的野兽,只想抓几只野鸡或野兔就行,因为就算是抓到了大型野兽,凭他一个人也很难弄回去。
除非是像昨天那样,抓到的是一头百斤以内的野猪。
做好了陷阱和套子,罗高华就弓着身子,悄无声息地来到了灌木区的另一边,接着,便开始大喊大叫,用砍柴刀用力劈砍灌木,发出各种声响。
灌木区中的野鸡和野兔受到惊吓,立即四处逃窜。
罗高华早就准备了一根木条,左打一打,右打一打,尽量把野鸡和野兔往一个方向赶。
不久,就有野鸡和野兔被陷阱和套子困住了,发出凄厉的叫声。
罗高华急忙快步走过去,就发现不少陷阱和套子都被挣脱了,就只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被牢牢套住了腿,没有办法挣脱。
“到底还是太匆忙,布置的陷阱和套子不够牢固。不过,有两只野鸡和一只兔子,也算是大丰收了。”
罗高华自言自语。
快速将野鸡和兔子捆绑起来,丢进背篓里,他就准备回去了。
罗高华很清楚,自己能够每次都有收获,而且还显得很简单,是因为他前世有过长达二十年的赶山经历,对周围的山形地貌都非常的熟悉。
如果真的是一个新手的话,贸然进山打猎,不但不可能有这么快的收获,甚至还会遇到各种危险。
从此之后,他就再也没有进山打过猎,曾经的猎枪也被他永远藏了起来。
不过,大哥一直都是家里五兄弟中,最有智慧的一个。
“大哥,那你说,我该怎么做?”
一袋烟默默抽完,李全福才抬头看向李全寿。
“老三,你不要问我,而是要问你的心。”
李全寿说的话,充满哲理,“你心里想怎么做,你就去做,就算做错了也别后悔就行了。”
李全福再度沉默了一阵子,然后缓缓抬起头来,“大哥,我还是想要借枪。”
李全寿一叹,“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选,所以,我早就让你嫂子去把枪拿了出来。”
“大哥,还是你懂我。”李全福咧嘴一笑。
李全寿沉声道:“虽然我答应把枪借给你,但有些话,你必须跟高华说清楚,进山打猎是很危险的事情,而最危险的,反而是山里的人!”
李全福也神情变得严肃,“大哥,要不然我让高华来找你,你亲自跟他说?”
“不用。”
李全寿摆手,“我不想再提打猎的事情。”
李全福瞬间明白大哥的意思,当即点点头,“行,我来跟他说。”
这时,袁土凤拿着猎枪走了出来,竟然是双管猎枪。
还有二十发子弹!
李全寿接过猎枪,恋恋不舍地抚摸了一阵,随即一甩手,丢给了李全福,“告诉高华,这把枪以后就是他的了,让他好好珍惜。”
李全福能够理解李全寿对于猎枪的感情,就像他对拖拉机的感情一样,都是把后者当成了自己最好的伙计。
“你去吧。”
李全寿挥挥手,李全福拿着枪和子弹走了。
看着李全福离去的背影,袁土凤忍不住感叹,“老三整天冷着个脸,没想到对高华这么上心……”
李全寿叹道:“什么上心不上心,这都是心魔!”
随后,又开始做起了篾匠活。
而这个时候,罗高华已经再次来到了驼峰山。
“汪汪汪……”
陡然,他听到了山里传来的一阵狗叫声,他当即把背篓和锄头都藏进了一丛茂密的灌木之中,只握着一把砍柴刀,往前快步走去。
前世,他就养过好几条猎狗。
能够轻易从狗叫声中判断出各种信息。
前面那条狗的狗叫声非常的急切,还带着一种恐惧的情绪在里面,显然是遇到了危险。
罗高华暂时不知道那条狗是没有主人的野狗,还是有主人的猎狗,既然碰上了,他肯定是要过去看一眼。
就因为他喜欢狗!
“汪汪汪……”
“呜呜呜……”
随着距离接近,狗的叫声越发急切,同时,罗高华还听到了狼的叫声。
他急忙停了下来。
想要救狗是一回事,但能不能救又是一回事,首先,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!
他就一个人,而且就只有一把砍柴刀,如果前方就只有一头狼,他倒是没什么害怕的,怕就怕前方是一群狼!
砰!
就在这时,前方传来了一声枪响。
接着,尖利的狼嚎,急切的狗叫,人的吼声,接连传了过来。
罗高华当即转身远去。
在驼峰山这样的老深山里,猎人有时候比狼群还可怕!
既然这边出现了猎人,罗高华当即放弃了在这边抓捕野鸡的想法,不是他怂了,而是,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,要懂得保护好自己。
何况,这边又不是只有驼峰山这一座老深山。
往东再走十里地,就有另一座又高又大的老深山,叫‘老鸦岭’。
罗高华只是略微思考了一下,就找到自己的背篓和锄头,快步向老鸦岭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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